新企业所得税法热点问题解读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施行,经国务院2007年11月28日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正式公布,对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进一步细化,并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步施行
企业所得税法对原有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和相关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在纳税人和纳税义务、收入和扣除、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具体政策方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为了使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能及时、准确的理解和贯彻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我们对相关权威部门的解读进行了整理,梳理出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刊发于此
问: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是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问: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原则是什么
答:立法原则有如下:(一)贯彻公平税负原则,解决目前内资、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税负差异较大的问题
(二)发挥调控作用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国民经济结构
(三)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借鉴世界各国税制改革最新经验,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尽可能体现税法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
(四)理顺分配关系原则,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水平,有效地组织财政收入
(五)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规范征管行为,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问: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有什么深远意义
答: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有以下重要意义:(一)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