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疑难问题解读及应对策略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许明课件下载:fycwtax_bj@sina
com密码:123456引子:两税合并的背景一.原税法导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负担差价过大,导致内资企业缺乏竞争力
名义税率:33%实际税负:内资企业:22%——25%外资企业:11%——22%二.原税法优惠政策存在巨大的漏洞
清算所得=全部资产的变现价值-有关扣除项目国税发【2003】60号:外国投资者并购内资企业的股权达到注册资本25%以上的,可以按外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财税【1999】290号、财税【2000】49号外购的国产设备:可以抵免自制设备:不能抵免
一是:外购:投资额20000万元优点:可以抵免所得税=20000*40%=8000万元实际投资额=20000-8000=12000万元工期短二是:自己组装投资额降低到9000万元缺点:不能抵免所得税工期长成本价:9000万元销售给总机构=12000*40%=4800万元实际投资额=9000-4800=4200万元分支机构形成利润=12000-9000=3000万元免税
财税【2006】88号总机构享受4800万元抵免的国产设备还可以按12000万元折旧并税前扣除
企业购置的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当年实现的所得税中予以抵免
新税法第47条、实施条例第120条:企业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的安排导致企业少缴、未交或缓缴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特别纳税调整,除追缴企业所得税外,还要从企业所得税所属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税款入库日止,按日加收利息
加收利息=税款所属年度的贷款基准利率+5%如:甲企业和乙企业属于M企业控股的企业,M企业每年依靠向甲企业和乙企业收取管理费维持,每年产生大量的亏损;同时,甲企业每年将成本100元的产品以150元销售给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