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企业境外上市所面临的政策背景及途径分析刘维明神木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陕西719300叶盛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北京100081摘要:由于中外资本市场的差异化,红筹上市模式的独特优势始终会成为民营企业在根据自身实际进行战略选择的必要模式之一
而在政府监管的背景下如何完成融资架构的设计和搭建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刻理解,并且配合融资方式的不断创新
本文首先回顾了针对红筹上市的政策层监管变化历程,接着试图从实践案中出发,寻求若干红筹上市模式的可行性方案
关键词:民营企业红筹上市政策途径近些年来,国内众多民营企业纷纷寻求海外上市,它们一般借助国际避税岛设立壳公司,再将境内企业资产注入壳公司,进一步寻求到境外的交易所上市海外上市
这种曲线上市的方式即是所谓的“红筹”模式i
这种模式最大的困难之一就是应对政府监管的变化
而政府针对海外上市的监管活动也在随着海外上市的活跃不断加强,本文首先回顾一下政府监管历程
一、我国民营企业上市的监管历程政府监管当局针对民营企业的上市运作活动,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其发展过程呈现了从无法可依到严格监管,之后放宽限制,再到目前严格限制的局面
放松监管时期2000年之前,中国企业境外上市以国有企业居多,民企海外上市监管问题尚不突出
2000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72号文”),特别针对将境内资产通过收购、换股、划转或其他方式转移到境外非中资公司或非中资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发行或上市的,应当由中国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由证监会法律部函复律师事务所对境外发行股票及上市是否提出异议
由于证监会繁琐的审批程序,大部分企业无法顺利获得“无异议函”
但在2003年4月1日后,证监会宣布取消“72号文”的审批,对国内民企境外上市不再监管
“11号文”监管时代2004年,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