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赔偿申请书赔偿申请人:袁影,女,现年51岁,住xx区桂山路74号2-3-4X,电话
13228613646
被赔偿申请义务机关:xx区公安局,法定代表人:李丰川,职务局长:地址:xx市xx区人民东路66号赔偿申请事项:1、请求法院依法责判令被赔偿申请人对申请人排除妨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赔偿申请人限制人身自由37天的损失费元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赔偿申请人赔偿一次性精神抚慰金5万元
事实和理由:一、赔偿申请人于20XX年12月12日以及20XX年4月28日向xx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了赔偿申请
至今4个多月未作出赔偿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第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下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的规定
因此,赔偿申请人再次向xx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起申请
赔偿申请人于20XX年6月8日收到xx市公安局渝公确复字[20XX]第8号确认复查决定书,申请人不服,因被申请人在2008年8月6日实施刑事拘留申请人时没有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以及现场勘验笔录,甚至今日还没有释放证明书,经申请人多次索要以上文书,被申请人仍拒绝送达(附证据2008
30申请书),永川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公文羁押申请人37天纯属故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乱抓乱捕玩忽职守的违法行为
二,(20XX)渝五中法刑终字第125号刑事裁定书第1页共4页【20XX,4,7日】案件中认定袁影等8名人都是证明犯罪分子薛从来伪造公文诈骗钱财的证人
首先,证人具有不同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当事人参与诉讼总是和一定的诉讼请求或诉讼抗辩联系在一起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证人在诉讼中则没有自身的诉讼请求或者抗辩,其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