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情况汇报XX县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规划(20XX-20XX年)省政府决定,为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92号)和赣扶移字【20XX】33号《关于印发XX省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XX县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XX县区位于XX省最南端,是江西的“南大门”
全县国土面积1641平方米,辖15个乡(镇、场)、2个管委会,总人口31万
XX县区地处山区,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复杂,受地质条件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近期经专业技术人员调查,发现全县有171处地质灾害和斜坡隐患点,其中地质灾害点161处,不稳定斜坡(崩塌、滑坡隐患)点10处
主要危及5285名群众生命安全,危及房屋约6
9万平米,学校2处,境内105国道6处、省道横黄线1处,可导致直接财产损失4429万元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
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阳光操作原则,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通过避灾搬迁,提高灾区人民的抗灾水平和能力,确保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1、自愿搬迁原则
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需要搬迁的移民,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申请搬迁
县市区政府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搬迁
2、政府主导原则
避灾搬迁移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第1页共6页及面广,必须由政府主导,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实施
3、整体搬迁原则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