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工会财政拨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真心实意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推动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遵循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为困难职工提供解困绿色通道;(二)坚持“救急济难”的原则,确保不使一名困难职工因生活困难而发生意外;(三)坚持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内外推动的原则,公司党政工团合力推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职或离退休困难职工和因各种特殊情况需要帮扶的公司职工
第四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为职工服务”为宗旨,对困难职工进行就业帮助、生活救济、法律帮扶等援助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副主任:总会计师、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成第1页共7页员:总经办主任、人资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发展计划部部长、职工医院院长、团委副书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主任:组织部部长成员:工会副主席、人资部部长、发展计划部部长第六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对困难职工的信访接待工作,接待职工来访要满腔热情,对待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要认真听取和解答;(二)负责对困难职工进行就业帮助、生活救济、法律帮扶等日常援助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职工困难;(三)负责根据求助职工的请求,建立帮扶职工的档案,分类处理求助职工提出的不同意见和请求,及时了解求助职工的状况;(四)负责对职工超越规定范围或不符有关规定的请求,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章就业帮助第七条公司成立就业帮扶领导组,负责对困难职工提供就业帮助
组长:总会计师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成员:人资部部长、总经办主任、离退处处长、实业公司经理第八条帮助程序(一)家庭生活困难、有就业愿望的职工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本人可填写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