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情况汇报(2012年5月)尊敬的区人大、区政协各位领导:按照区人大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一、分局基本情况我分局于2002年4月正式挂牌成立,属于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负责监管我区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在我局监管范围内共有:药品经营企业93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家,综合性医疗机构6家,乡镇卫生院8家,农村卫生所100家,个体卫生所14家,牙科诊所13家,辖区内无生产制剂的医疗机构。分局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狠抓药械流通、经营、使用等有关环节,严厉打击损害群众生命健康的药械违法行为,全区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药械安全事故,无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二、几年来的主要工作(一)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学习,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自《药品管理法》实施以来,我们把宣传工作作为执法1工作的切入点,坚持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进行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报刊、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并通过我区电视台对无证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跟踪报道。二是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法制宣传月,我局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了法律法规和真假药品鉴别宣传活动,进行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先后组织大型药械宣传活动6台次,出动宣传车6次,张贴《药品管理法》相关宣传标语10幅,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共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在全区药品市场上形成了宣传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行业培训。分局通过业务培训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守法意识。在培训过程中,我们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耐心细致地为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用药知识,为从业人员答疑解惑,先后举办第1页共21页了从业人员培训班10余次,培训从业人员300余人次,让经营者提升了自身道德素质,使药械从业人员能懂法、守法、诚信经营。同时我们加强、注重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本着培养一支人民放心的监管队伍为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了干部队伍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日后的监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了执法监管制度,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专项监督检查,有力地维护了我区药品市场秩序。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先后开展了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医疗器械、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口腔科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等多种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三年来,我们累计出动了执法车辆446车次、执法人员1,884人次,共检查涉药涉械单位及个人524家次,共立案376起,结案376起,结案率100%,辖区内药械市场监管覆盖面达100%,共上缴罚没款:32万余元;没收虫蛀、霉变等中药饮片30公斤,捣毁黑窝点20多处;结合“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3次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查处了冒充哈尔滨金瑞医药有限公司的制假售假案、金辉医药有限公司等9家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案;与卫生、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对区内6家保健品店进行专项检查,对其销售的假劣避孕药进行了严厉查处,共查封扣押可疑药品29种;在日常执法中没收伪劣药品、医疗器械100余种并进行集中规范焚烧处理;在“毒胶囊”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成立了领导组织,畅通举报热线,成立两个执法分队,按上级要求立即检查问题胶囊的销售和使用情况。共检查涉药单位77家,在我区范围内尚未发现问题胶囊。分局成立至今,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有力地保障了全区百姓饮食用药安全。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药品管理法》的宣传贯彻落实目前仍局限在从药人员层面上。广大的药品消费者掌握的药品法律法规知识较少,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还不够强,百姓对我们药监部门主要职能和工作不够了解。2、市场主体守法意识还不够强。一些药品经营单位守法经第2页共21页营意识淡漠。有的经营企业不对供货商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查,对购进验收工作不够重视,对处方药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