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与民族文化神话与民族文化一、神话是民族历史的载体旧石器时代中期以前的先民,因为大脑结构相对简单,语言极不发达,感情也不复杂,生活在原始人群之中,精神领域是贫乏的,处于某种蒙昧未开的混沌状态
进入旧石器时代晚期以后,先民在把自然界作为一个客体加以观察和感受时,最初和最方便的思路就是把事物拟人化,凭着自我感受去推想事物,认为它们也同人一样,有活的生命,有喜怒哀乐,形成物活论的观念
由于对自然物和自然力产生神秘感、依赖感和敬畏感,认为万物万象背后都有一个活生生的主宰,它们像人一样有灵魂但能力远远超过人类,可以给人类赐福或降祸,这便是神灵
于是,有关创世神灵方面的神话故事由此诞生
在我国许多民族的神话中,大都有一个大体相似的主要情节:即兄妹结婚繁衍了民族,例如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中,就有或以古歌形式或以散文形式流传的这类神话
如哈尼族史诗《合心兄妹传人种》和《洪水之灾》中说,远古时代,天下发大水,只有合心兄妹逃避洪水得救,兄妹成婚,生下了七十七个民族的祖先
傈僳族神话说,洪水过后,兄妹婚配生下了七个儿子,就是汉族、傈僳族、怒族、独龙族、纳西族、白族、藏族
彝族的神话说,彝族、苗族、汉族、傣族、哈尼族等都是从葫芦里躲避洪水的伏羲女娲兄妹生下的同胞兄弟
这类神话在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如怒族、白族、阿昌族等中都有
十分明显,这类神话具体而又曲折表明,民族的诞生和远古人类一定的婚姻制度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人类的婚姻和家庭的演化,一般都经历过杂乱婚姻、血缘婚姻、群婚和对偶婚姻等不同的历史阶段
兄妹婚姻正是远古社会血缘婚的反映
这种婚姻是从原始群的杂乱婚姻形态中产生出来的第一个婚姻形态
“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辈分来划分的:在家庭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即第一个集团的曾孙和曾孙女又构成第四个圈子
这样,这一家庭形式中,仅仅排除了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