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咨询合同范本人事猎头相关服务合同甲方:地址:乙方:地址:鉴于甲方在中国业务发展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推荐人才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部分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第1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1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人事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应向乙方提供所招聘职位的详细信息,以使乙方明确该职位对象选择的标准;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有权利对于乙方所推荐人选(以下简称“被推荐人”)独自决定是否录用
3有权利向乙方了解被推荐人人选的寻访工作进展
4对乙方所提供的被推荐人信息不得转递任何第三方(甲方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及办事机构除外),不做转换推荐,否则视为该被推荐人已被甲方录用
6应通知乙方被推荐人的上班日期和录用通知中写明的初始薪资内容
7对被推荐人即使当时没有录用而在其被推荐后之一年内被录用的,甲方同意视此为乙方推荐成功,并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总体费用
8如被推荐人的最终签约单位或实际服务单位为甲方的关联单位,包括但人事猎头相关服务合同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及办事机构等,甲方同意视此为乙方推荐成功,并应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10按本合同第3条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11在本合同期内,不得录用乙方现职员工及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未超过一年的原乙方员工,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该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最后12个月平均工资(未满12个月的按实际任职月数计算)的10倍作为违约金
12甲方陈述并保证具有签订本合同和履行其项下义务的公司所有必须的权力和授权
13甲方陈述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未亦将不会违反其公司文件或与其公司文件相冲突;违反或导致违反政府机关、行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授予的任何许可或授权及构成对任何政府机关、行政机关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