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资内部控制制度筹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控制目标为了防范筹资过程中出现的差错与舞弊,控制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规范筹资行为,保证筹资业务合法、真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筹资活动,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3条筹资原则1
合法性原则:公司筹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公司规定取得资金
适量性原则: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筹集资金的数额
择优性原则:选择最合适的筹资方式和渠道或筹资组合
风险与效益的统一性原则
第2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第4条不相容岗位分离1
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分离
筹资合同或协议的订立与审核分离
与筹资有关的各种款项偿付的审批与执行分离
筹资业务的执行人员与相关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筹资业务的全过程不得由一人办理
第5条部门职责1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编制筹资预算
(2)拟订筹资方案
(3)组织开展筹资风险评估
(4)与证券部共同编制《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5)归口办理除发行债券外的债务融资事项
(6)筹资会计核算和偿付管理
证券部的主要职责(1)与财务部共同办理资本市场的筹资事项
(2)参与筹资风险评估
(3)资本市场债务筹资偿还管理
审计部的主要职责(1)对筹资协议或合同进行审查
(2)对公司筹资政策和筹资业务过程进行审计
第6条业务归口办理1
权益资本筹资和发行债券由财务部会同证券部办理
除向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外的债务融资,其余由财务部归口办理
未经授权,其他部门(包括事业部)不得办理融资业务
第7条经办和核算筹资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1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国际惯例及资本市场情况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第8条授权批准1
筹资业务授权方式(1)公司对董事会的授权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