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注射管理制度一、目的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及医务人员安全二、适用范围全院各科室三、依据[1]豫卫医(2018)28号,南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南和省医院感染及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2]国家卫生健康委内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涵(2019)480号四、内容安全注射是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基本路径和根本保障之一
应定期进行安全注射培训,使医务人员树立安全注射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在预防接种、医疗注射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一)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及查对制度,确保患者安全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必须进行手卫生
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确保皮内注射、皮下注射、肌内注射、静脉注射、密闭式静脉输液等安全
非静脉用药集中配置的配液操作应在治疗准备室内完成
注射前需确保注射器和药物处于有效期内且外包装完整,疑似有污染的器械和药品不得使用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及其针头不能重复使用,配药、皮试、胰岛素注射、免疫接种等操作时,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废弃”
使用同一溶媒配制不同药液时,必须每次更换未启封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针头抽取溶媒
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
各档溶媒开启后不超过24小时
灭菌物品(棉球、棉签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使用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消毒剂应注明启用日期和失效日期,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使用说明书;凡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数应低于100cfu/ml,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天;对于性能不稳定的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宜现用现配
皮肤消毒后应完全待干再进行注射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