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安全观念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各种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消除安全隐患
三、上班时间必须戴安全帽,违者每次处罚10元
四、严禁违章作业,因操作工操作不当:1、造成机械故障的,处罚当事人20元;2、造成人身伤害的,处罚当事人100元;3、造成工具、设施损坏的,处罚当事人50-200元
工作纪律一、公司员工必须服从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服从班长、班长服从厂领导
二、厂内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上下班必须到考勤处进行签字,不签字按旷工处理
三、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每半小时处罚5元
四、请假1天,必须向班长长申请,两天或以上向厂长请假
未请假不上岗超过2天视为自动离岗,特殊情况必须向厂内说明
月假超过3天,按50元/天处罚,月全勤奖励50元
五、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处罚200元,直接开除
六、严禁酒后上岗,违者请离工作现场,处罚100元,不予记工
仓库及收料员责任及奖罚制度一、水泥、钢材、砂、碎石及其他材料必须过磅后入账并附称重单据,保证材料卸到指定位置
二、砂、碎石必须保证材料质量:1
黄砂标准:种类:天然砂、Ⅲ类;含泥量<5%、泥块含量<2%
碎石标准:种类:Ⅲ类;含泥量<1
5%、泥块含量<0
7%、针片状含量<25%、压碎指标<30%
三、产品发货必须进行检查,并记录发货地、合同段、产品规格、数量及送货人姓名
四、仓库必须建立账目,将仓库物品进行分类,如机械类、易耗品、常用工具等,保证仓库整洁
五、出库物品必须有厂长或班长签字,并注明用途
个人借用物品必须有本人签字,注明用途和归还日期
1、生产工具、小型配件等必须依旧换新,新发放的物品必须报厂长同意并签字,丢失物品由使用者进行赔偿
2、易耗品、脱模油等出库必须有班长签字,并写出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