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研报告[精选多篇]市总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调研报告按照市总工会的统一安排,9月份法律部在市总工会党组成员、调研员王金英的带领下,分别深入县区企业,通过召开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职工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全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调研共调研系统工会1个,企业26家,其中国有及其控股企业5家,非公有制企业21家
具体调研情况如下:(一)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在调研企业中,全部签订劳动合同的23家,签订率90%以上的2家,部分签订的1家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在调研企业中,能够执行国家法定八小时工作制的23家(不包括企业一线职工执行计件工资),工作时间在8-10个小时的3家;每周休息2天的13家,休息1天的10家,不确定或者不休息的4家;能够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17家(企业车间一线职工执行计件工资的多数不执行),按照正常上班支付工资的9家;国家法定节假日能够休息的18家,部分休息或根据职工需要休息的7家,不休息的1家;能够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的8家,部分休假的3家,不实行的15家
(三)工资收入情况
一般职工月工资收入在600-800元的8家,800-1000元的11家,占42
3%,1000-1500元的7家,占57
7%;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低于1000元的7家,占26
9%,1000-2000元的14家,占53
8%,3000元左右的5家,占19
(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情况
在调查的企业中签订集体合同的20家,签订率76
9%;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17家,签订率65
3%,通过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职工工资有所增长的10家,其中XX县区环燕公司增长了20%,没有变第1页共7页化的7家;鹤壁天章公司虽然没有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但职工工资也增长了15%
(五)职工代表大会建立和厂务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