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研报告[精选多篇]市总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调研报告按照市总工会的统一安排,9月份法律部在市总工会党组成员、调研员王金英的带领下,分别深入县区企业,通过召开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职工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全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调研共调研系统工会1个,企业26家,其中国有及其控股企业5家,非公有制企业21家。具体调研情况如下:(一)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在调研企业中,全部签订劳动合同的23家,签订率90%以上的2家,部分签订的1家。(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在调研企业中,能够执行国家法定八小时工作制的23家(不包括企业一线职工执行计件工资),工作时间在8-10个小时的3家;每周休息2天的13家,休息1天的10家,不确定或者不休息的4家;能够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17家(企业车间一线职工执行计件工资的多数不执行),按照正常上班支付工资的9家;国家法定节假日能够休息的18家,部分休息或根据职工需要休息的7家,不休息的1家;能够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的8家,部分休假的3家,不实行的15家。(三)工资收入情况。一般职工月工资收入在600-800元的8家,800-1000元的11家,占42.3%,1000-1500元的7家,占57.7%;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低于1000元的7家,占26.9%,1000-2000元的14家,占53.8%,3000元左右的5家,占19.2%。(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情况。在调查的企业中签订集体合同的20家,签订率76.9%;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17家,签订率65.3%,通过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职工工资有所增长的10家,其中XX县区环燕公司增长了20%,没有变第1页共7页化的7家;鹤壁天章公司虽然没有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但职工工资也增长了15%。(五)职工代表大会建立和厂务公开情况。企业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的实行厂务公开企业18家,没有建立的8家,建制率68.2%;建立比较规范的7家,规范率27%,不够规范的19家。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非公企业一线职工计件工资工作时间较长。在调查的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中,多数企业都能够执行国家规定的八小时工作制,但企业一线职工尤其是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由于大多都采取计件工资制度,职工的工作时间不好确定,工作时间相对较长。2.每周休息时间不够。在调查中近半数企业职工周休息时间达不到2天,其中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休息1天,有的甚至不休假。3.职工带薪休假落实难度大。在调查的国有企业中,大多能够实行带薪年休假,而在非公有制企业多数不能够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4.职工加班加点工资执行情况不好。在调查中,虽然多数企业能够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但多数非公有制企业车间多数实行计件工资,在很多企业认为计件工资不存在加班加点,不执行加班加点工资标准。(二)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在调查企业中,多数企业以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发放职工的工资标准。虽然一些员工月工资1000多元,但多数都包括加班加点工资,而不是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以后,多数企业都能够进行调整,达不到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了最低工资标准,原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也适当进行了提高。如市金茂建设公司(原市建公司)、东昇制果、XX县区粮库、鹤壁黎原电工、XX县区粮油公司、大用公司、朝歌纺织、河南绿佳牧业市水务公司等单位普通职工工资都不同程度地增长了100-250元,市建设集团机关平均增长300第2页共7页元左右。即使个别单位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也正在进行调整。如市热力公司共有职工160多人,现在是淡季全公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0元的100多人,现在正在拿工资调整方案。(三)职工代表大会1.职代会制度规范率偏低。在调查的26户企业中,虽然有68.2%的企业建立了职代会制度,但建制较为规范完善的仅有27%,不到企业的三分之一。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虽然建立了职代会制度,但一年都不召开一次会议,职代会制度形同虚设。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了解不深,知之甚少,程序简化,很不规范。2.职代会会议质量不高。在召开的职代会中,多数企业和会员代表大会、年度总结表彰会议合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