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稻机械化生产试点情况汇报财政厅: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农业委员会XX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的通知》(财农〔2014〕1071号)精神,通过竞争立项,我市成功申报了水稻机械化生产试点项目,争取了项目资金400万元。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我市细化方案,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项目申报、评选工作,迅速推进项目实施。目前,我市对申报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项目的主体逐一进行评选,确定了15家建设单位,项目实施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项目进展情况为保证项目实施,2014年9月1日,xx市农业委员会、xx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xx市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稻机械化生试点项目的通知》,广泛宣传,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建设项目。截止10月底,共收到17个单位的项目申报书。11月7--8日,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逐一进行了现场考查打分,听取建设单位负责人的汇报。12月9日,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打分,确定了15家项目建设单位为支持对象,并在市农委、财政局网站进行了公示。目前,各项目单位正在进行设施用地平整,待气温回暖后,将全面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二、主要做法1.细化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由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成立了xx市水稻机械化生产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市农委成立技术指导组,在育秧工厂建设、育秧、机插秧作业等重点环节给予技术指导,做好对扶持对象的跟踪技术服务,确保育秧工厂充分发挥作用。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我市于2014年9月1日制定并印发了《xx市现代农业第1页共4页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水稻机械化生产试点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内容,操作程序,资金支持环节、支持方式等。2.广泛宣传发动。市财政局、市农委及时将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多种途径将信息宣传至每一个潜在建设主体,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项目,大力发展机械化育插秧。3.严格申报程序。要求各申报主体自主申报,编制项目申报文本和实施方案。市农委会同财政局根据申报单位建设条件和实施内容,邀请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扶持对象。一是坚持阳光操作。采取“五公开、三强化”,即公开申报主体信息、补助方式环节、操作程序办法、评价考核结果、择优奖补对象,强化育秧工厂标准化集中育秧技术帮扶指导、项目资料档案管理、财政资金用途与方向管理,确保项目操作规范,社会认可。二是实行择优奖补。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对各申报建设主体的育秧工厂建设和服务情况,组织好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奖补对象(需向社会公示无异议),按照标准兑付奖补资金。4.强化技术服务。以公益性农技、农机推广机构为技术支撑,为种粮(农机)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工厂化集中育秧和专业化机插秧服务的技术推广体系。为每个育秧工厂配备一名相对稳定的农技和农机专业技术人员结对联系服务,重点在育秧工厂建设、机插秧茬口搭配与品种选择、培育机插壮秧与播期控制、机插大田整地水平、配套机械与大田管理、育秧大棚闲置期间的综合利用等方面,开展技术咨询、制定技术方案、培训操作人员、提供生产指导,严把技术关口,切实规避和化解水稻育秧技术风险。125.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严格按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对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管。6.强化考核督查。进一步建立完善育秧工厂建设、集中育秧和机插秧推广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在育秧工第2页共4页厂建设、集中育秧服务、机插秧应用等环节,开展检查与督查,实行跟踪调度,促进各项工作均衡发展。三、实施成效1.带动产业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实现水稻种子良种化、育秧标准化、供秧商品化、插秧机械化,示范带动全市农户机械化生产作业。项目建成后,可为广大农户提供育插秧服务,有效降低水稻生产成本,为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