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事迹材料:围绕为民服务筑堡垒创新组织建设争先锋自国家工商总局《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出台实施以来,**县工商局**工商所党支部在各上级和县工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努力做到“五个更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智能型工商的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行政执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在市场监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自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来,该支部更是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强化了服务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高度融合、相1互促进促。2010年来,该工商所党支部分别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工商局党组授予“红旗党支部”荣誉称号,中共**县委连续两年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工商所被**市文明委授予百色市“文明单位”称号,**市工商局授予2010年度“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集体”、2011年度“先进集体”称号。一、定制度,重落实,工作作风变该所支部一贯重视党的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切实可行的党建工作计划、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和培养措施以及“三会一课”、“民主生活”、“学习”等制度,真正做到按计划促进支部全面建设,用制度规范党员言行,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实施重要“红盾护农”、“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整治年”、城乡清洁工程、以及创建文明行业等工作和活动中,按照一个党员带一名非党员干部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将目标任务和管理重任分解给每个党员,有意识地在繁重的工作中,检验每个党员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为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号召力、凝聚力奠定坚实的基2础。正副所长等老党员时刻不忘党员要求,在队伍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案件办理、发展地方经济等方面敢于突破、敢于创新,主动带领非党员、年轻党员出色好地完成工商所的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及经常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在面对艰巨、繁锁、富有挑战性的工作时,每一名党员自觉表现出“我是党员,我来做”的党员优秀品质。3名年轻党员、共青团员积极参加共青团县委组织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坚持每月深入到孤寡老人、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开展义务劳动,经常到公共场所卫生死角、景区等开展清洁卫生。整个支部起到了前沿战斗堡垒的作用。二、抓学习,练内功,队伍素质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商党员干部面临着新的考验和挑战。该支部为使全所干部职工尽快适应新形势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使他们不断增强党性意识,提升组织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例如,在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中,组织3党员干部到百色起义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再教育,重温入党誓词,使他们始终树立起正确的发展观、价值观、人生观;同时,针对干部职工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工商业务知识了解少、掌握不够的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分批分期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县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工商业务知识培训。此外,该所还实行每周集中学习业务例会制度,实行电脑操作、办案技能等一帮一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自己办等多种方式共举办各类知识学习培训8期(次),参训人员达112人(次)。通过学习培训教育,全所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及执法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仅2011年,该所就办理各类违法违章案件82件,罚没金额达218700元,适用的法律法规涉及到《商标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循环经济促进法》《食品安全法》等,多角度、全方位地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了良好的经济投资和发展环境。三、人为本,真帮扶,基层形象变4长期以来,该支部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发挥党员干部在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该所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工作中要从点点滴滴做起,从每件小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