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我局近期维稳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信访局:近期以来(从今年9月开始),我市部分涉军群体频繁到我局上访,要求地方政府为他们解决就业、生活困难、住房、落实社保等相关问题,并以其他地(市)州、外省(直辖市)对部分涉军群体出台的帮扶政策为由,扬言如不解决他们的问题,将再次到省、xx市乃至进京上访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政法委12月9日召开的“全市维稳治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我市的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经过认真排查、梳理,分析研判,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情况(一)复员干部情况我市复员干部共有24名,从2011年6月以来,长期上访,2012年6月19日,幸福镇张振江受他人鼓动到北京上访,2012年8月
灌口镇蒋雯娟、幸福镇张振江之妻黄丽萍再次到北京上访
2012年12月3日,我市复员干部蒋文娟等7名代表到我局递交xx市复员军官诉求书和其他省市对复员干部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依据,明确“告知我局如果不妥善解决他们的诉求,就是爬也要爬到北京上访,一定要得到公平的生存权利”
1、他们的诉求是:①解决复员军官从部队复员到地方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接续(参照企业军转干部由当地政府出资购买养老和医疗保险)
②对已办理退休的复员干部,重新计算待遇标准,从复员之日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新的退休金标准(注:按干部标准核算退休养老金)
③住房标准按照军队同职务级别干部标准发放住房补贴或进行实物分房,也可以安排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注:在2001年以后复员干部在军队办理退役手续时有住房补助)
④在国家未出台大政策前,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基本生活待遇,每月发放300元的住房补贴,发放复员军官医疗保障卡(注:新疆自治区出台了对复员干部的住房、生活救第1页共6页助政策,要求我市也要解决)
⑤为从事个体经营的复员军官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予以扶持的相关政策
2、针对他们反映的诉求回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