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XX县区迁坟补偿安置情况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xx市城市开发建设速度加快和城市扩容,原城郊农(居)民的承包土地被大量征用,导致迁坟事件日渐增多,但由于迁坟补偿费用偏低导致迁坟矛盾日渐突出。为摸清市XX县区及规划区散葬坟墓现状,较好地解决征地拆迁中坟墓搬迁补偿问题,市民政局和市殡管处于4月中下旬组织人员对市XX县区及规划区范围内的葬坟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一、规划区范围内需迁坟的基本情况市XX县区及规划区5年内需迁坟的区域包括。xx区丹洲乡15个村,护城乡6个社区2个村,东郊乡8个社区,东江乡2个社区3个村,河泭镇1个社区10个村,南坪岗乡3个社区5个村;xx区武陵镇8个社区10个村和灌溪镇2个村;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7个社区5个村;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1个村和白鹤山乡5个村等。共涉及10个乡镇1个街道,35个社区58个村,村(居)民7.6万户25万人。据不完全统计,市XX县区及规划区内需迁坟8.7万座。按照现有人口6.7‰的死亡率,该区域5年内约有1万人死亡,除少数可能在经营性公墓安葬外,其中大多数亦需要合适地点安葬,否则将会变为新增待迁坟。二、迁坟补偿安置存在的问题1、迁坟安置难觅去路据调查了解,目前市XX县区及规划区村(居)民已迁坟墓1.4万多座,其主要方式有:投亲靠友、就近迁移、到外地租用墓地、到经营性公墓购买墓地和集中迁坟安置。就目前而言,以集体名义到外地租用墓地是目前迁坟的主要安置方式。五种迁坟安置方式都存在一些缺陷:一是投亲靠友方式迁坟安葬,大部分安葬在亲戚朋友的自留地和自留田中,占用耕地林地,容易造成乱埋乱葬。二是就近迁坟容易导致重复迁坟,严重影响了城市建设和项目建设进度,增加了迁坟补偿成本。三是以村(社区)、小组或家族为单位到外地租(购)墓地方式迁坟安葬,由于没有统一规划和管理,墓地占用面积大,比较分散,第1页共5页豪华墓地日渐增多,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毁林及硬化现象严重,加上缺乏合法性,给社会稳定和安全带来隐患。四是经营性公墓墓穴价格偏高,最便宜的墓穴每座也要几千元,远超迁坟补偿款,绝大多数村(居)民经济上难以承受,加之只能采用骨灰安葬,不接受遗体土葬,村(居)民难以接受。五是以区为单位在辖区内选址,对迁坟进行集中安置,因在建设之初就存在重迁坟,轻安置思想,政府投入少,墓地建设局限于眼前,缺乏长远规划,造成基础设施落后,墓地无进山通道、停车场等附属设施,给祭祀带来诸多不便。同时对如何建公墓、建什么样的公墓以及建成后的管理缺乏政策指导,造成墓地建设和管理无章可循,墓地在选址、规划、建设、管理等问题上显得杂乱无章,既不生态、环保,集约用地和管理水平也明显不高。据了解,市XX县区在外租用墓地的地方主要集中在xx区雷公庙镇、灌溪镇、草坪镇、石门桥镇、许家桥乡、黄土店镇、丁家港镇和xx县架桥镇等地。目前,在外租用山地的费用为2万—3万元/亩,加上平整、修路、绿化等费用,需要5万元/亩左右,每个村(社区)租用山地的面积一般为几亩至几十亩不等。据统计,市XX县区及规划区内村(社区)共在外租用山地420多亩,花费资金共计1650多万元。自2010年以来,由于山地减少和毁林严重等原因,xx区灌溪镇、草坪镇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山乡已不准对外出租山地建墓,造成在外租用土地葬坟的途径开始受阻。2、迁坟补偿标准偏低2007年6月30日颁布实施的《xx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常政发〔2007〕11号)涉及到了迁坟补偿标准,其规定:根据新旧坟和建坟材料的不同,每座坟的补偿标准为700元/座-1500元/座不等;根据区域划分补偿标准也不一致,江北城市规划区按100%的标准执行,常德经济开发区、xx区武陵镇城市规划区、xx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所辖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按标准的90%执行。由于区分坟墓新旧及材料比较复杂,加上各地经济状况及项目进度不同,造成实际迁坟补偿不一样。2010年修建丁玲公第2页共5页园在xx区南坪岗乡沙港社区迁坟,补偿标准仅为300元/座,今年起补偿标准才提高到700元/座,水泥坟、砖坟补偿1200元/座。据调查了解,xx区基本采取五年以上老坟补偿700元/座,五年内新坟补偿1000元/座,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