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职能服务调研报告*县司法局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服务三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践科学观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加快推进科学发展、率先苏北脱贫达小康”工作大局,找准司法行政工作与“三农”工作的结合点,把服务三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重点突出五大职能:(一)彰显法制宣传职能,积极为“三农”营造健康向上的法制氛围。*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局机关干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活动,深入农村田间地头积极宣传《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种子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法规,向农民宣传如何在经济活动中防范风险等知识,今年以来,共发放此类宣传材料5万余份,解答农民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积极集农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使法律真正走进农村,使农民真正懂得学法用法既要维护权益,也要承担责任。免费发放本局编印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材料,使农民熟知外出务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三农”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二)彰显法律服务职能,积极为“三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和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各镇领导当好法律顾问,为农民脱贫致富提供法律咨询。对镇村干部、农业经济带头人有针对性、系统地进行法律培训,使其在生产管理、对外交流中能有力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帮助广大农民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条文,审查劳动合同,力争在源头上堵塞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并积极主动地利用非诉讼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围绕与基层农民息息相关的公证事项,以及与“三农”有关的问题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农民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彰显人民调解职能,积极为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服务。坚持每月组织人员围绕农村中的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村务管第1页共4页理、环境污染、邻里关系、宅基地等易发纠纷开展四次深入排查清理,做到矛盾纠纷情况清,调解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和农户院落。制定预防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对排查出来的易激化矛盾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和重点问题等,采取定人、定时的办法及时依法调处。加强督促检查,对农业生产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热、难点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开导群众“与邻为善、以邻为伴、互谅互让”,创造和谐宽容文明的社会环境。今年以来,全县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出有关“三农”的矛盾纠纷459件,受理459件,调解成功455件,有力化解了农村的各类矛盾纠纷。(四)彰显安置帮教职能,积极为促进农村基层安定服务。一是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逐步形成监管、矫正、帮扶的工作网络,使刑释解教的日常管理、教育改造、监督考察等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有效防止重新犯罪。二是加强安置帮教对象管理。入户走访安置帮教人员,了解掌握情况,消除不安定因素,确保全县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是重点做好刑释解教后“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生活来源)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严格监控、平等善待、真情帮困、分类施教的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确保农村“三无”人员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得到过渡性安置。(五)彰显法律援助职能,积极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服务。*县司法局不断探索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的新途径:一是成立*县农民工法律咨询工作站,开通农民工法律咨询热线,方便农民工维权。二是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县司法局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予以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情况紧急,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可暂不履行手续,及时受理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三是健全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协调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