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转载]专题探讨(二):谈谈红筹结构中的VIE模式(2011-01-2215:22:16)转载原文标签:转载学习拜读原文地址:专题探讨(二):谈谈红筹结构中的VIE模式作者:微年如醉转载请注明出处,并留下本文链接笔者近期整理了2010年赴美IPO企业清单,共计有42家企业(不包括APO买壳上市模式)
其中大多数互联网、教育类公司,几乎都采用了VIE的红筹模式
那么究竟VIE模式是如何建立的,同时是否会触犯相关法律呢
在此,笔者仔细研究了包括诺亚财富、学大教育、麦考林、学而思、环球天下以及搜房网等系列公司的VIE模式,给大家一个简单的操作模式解析
首先什么叫VIE
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InterestEntity,VIE)是美国会计准则FIN46法案中关于被投资实体的一个术语
VIE是指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或潜在的经济利益,但该企业本身对此经济利益并无完全的控制权,而实际或潜在控制该经济利益的主要受益人(primarybeneficiary)需要将此VIE做并表处理
VIE模式,2006年以前主要应用于互联网公司的境外私募与境外上市
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增值电信企业受到严格限制,在而互联网业务在我国法律上又归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聪明的基金为了绕开这些限制,发明了协议控制这种交易架构,后来该架构得到了美国GAPP的认可,专门为此创设了“VIE会计准则”,即可变利益实体准则,允许该架构下将国内被控制的企业报表与境外上市企业的报表进行合并,解决了境外上市的报表问题,故该架构又称“VIE架构”
通过“VIE协议”对内资公司(VIE)的经济利益进行控制,并将其利润转移至外商独资公司(WFOE),从而实现利润纳入上市主体
VIE一般的做法,即风险投资和个人股东共同在境外成立离岸公司(如开曼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