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第一章职业安全卫生的概念常称劳动安全卫生,在俄罗斯、德国等国家又称为劳动保护,是指影响作业场所内的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外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这里的作业场所指组织生产活动的场所。换句话说,职业安全卫生是防止劳动者和所有进入生产活动场所的其他人员在工作岗位上或作业场所内发生职业性伤害和健康危害,保护其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以及在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的区别:⒈前前主要研究如何防止职工在职业活动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后者主要研究如何防止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职业病的发生。⒉前者所造成的伤亡危害明显;后者在常态下所造成的有毒有害物质危害往往并不够明显。⒊前者所造成的伤亡危害除了有些数量大以外,一般造成的是个人伤亡;后者所造成的伤害人数往往较多,只要在工作场所就很难逃避。⒋前者所造成的伤害立竿见影;后者所造成的有毒物质的危害,往往都有潜伏期,有的甚至是十年或几十年。⒌职业卫生问题所造成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不仅影响本人,而且会影响后代。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理体制初创阶段(1949—1957年)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明确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的原则。新中国成立后,在废除旧的劳动法的同时,开始制定新的、真正符合劳动人民利益的安全生产法规。其重要标志是1956年5月,国务院正式颁布的“三大规程”即《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第二阶段,停滞与调整时期(1958-1965年):虽然在“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法规刚刚取得好的效果,许多事故隐患被排除,生产环境得到改善。但从1958年下半年,出现了盲目冒进的苗头,造成建国以来伤亡事故的第一个高峰,这是安全生产工作有发展但受挫折的阶段自1961年开始的调整中,安全生产工作也转入正轨。1963年我国进入国民经济三年恢复调整时期,其主要标志是发布了“五项规定”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工。第三阶段,全面否定时期(1966-1978):经过三年调整,刚刚好转的局面由于十年动乱的开始被破坏。在“文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被认为是“活命哲学”而受到批判,工业生产秩序混乱,劳动纪律涣散,安全生产工作倒退,伤亡事故急升,形成了建国以来的第二个事故高峰,这是安全生产工作遭受破坏和倒退的阶段。第四阶段,恢复发展时期(1979-1992年):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方针。随着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和生产秩序的逐步恢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重申了“三大规程”和“五项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厂矿企业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尤其是对“渤海二号平台”等事故的严肃处理,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确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安全监察体系和检测检验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落实;安全生产的科研、教育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并加强了国际合作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与交流。第五阶段,适应市场经济的立法新时期(1993年-2003年):进入“八五”时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也加快了进程。1992年4月3日,新《工会法》颁布实施,这部法律把党中央对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主张予以具体化、法律化,为工会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更好地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八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