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13、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VIP免费

13、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_第1页
1/15
13、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_第2页
2/15
13、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_第3页
3/15
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皖质办函〔2010〕134号)【发布单位】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文号】皖质办函〔2010〕134号【发布日期】2010-05-19【生效日期】【效力】【备注】各市局:现将《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为督促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监督检查的对象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和本细则的规定对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和本细则的规定,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第二章监督检查计划第四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编制本辖区企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时间等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并报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第五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企业实施常规监督检查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应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根据企业生产食品的风险程度、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以往信用情况等,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第六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部署、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监管工作需要等,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调整。计划调整情况应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并报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第七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可根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发现涉嫌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情况,群众投诉和举报,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部署,直接前往企业实施特别监督检查。第三章现场监督检查程序第八条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前,应核查企业自查报告,查阅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明确重点检查内容。需抽样检验的,应事先做好抽样准备。第九条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时,应有2名以上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第十条现场监督检查人员应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逐项进行检查,并根据企业自查报告,要求企业如实提供有关证实资料,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抽查记录资料、现场检查核对等方法予以核实。对原辅材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以及企业曾经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应重点检查。检查中需采集客观证据的,应采取复印记录、现场拍照的方式留存证据;需对产品抽样检验的,按照抽样规则抽取样品。第十一条现场监督检查人员应将监督检查结果如实记录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之外的项目需要记录的,可另附监督检查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企业对前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人员应予以详细描述,并记录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场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上。第十二条监督检查记录经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员核实无误后,由监督检查人员和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签署异议。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由监督检查人员书面予以记录。监督检查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监管部门留存。第四章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第十三条...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13、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