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师系列教授级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1量化评价要素1
1量化评价要素包括获奖成果、荣誉称号、年度考核、论文专著、政工工作年限、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业绩贡献等9项,其中获奖成果、荣誉称号、年度考核、论文专著、政工工作年限5项要素由高评会办公室根据参评材料和论文评阅结果进行量化计分,由专业组专家复核;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业绩贡献4项要素由专业组专家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评分
2量化评分采取百分制,其中获奖成果、荣誉称号、年度考核、论文专著、政工工作年限5项要素占40分,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业绩贡献4项要素占60分
表1评价要素及分值权重分类评价要素分值权重(%)评分办法定量评价部分获奖成果10由高评会办公室根据参评材料和送审论文评阅结果进行量化计分,由专业组专家复核
荣誉称号5年度考核5论文专著送审论文10发表论文专著5政工工作年限5定性评价部分理论水平10专业组专家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评分
创新能力10实践能力10业绩贡献302量化评分标准2
1获奖成果:以参评人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近5年内获得或完成的省部级及以上思想政治类成果奖项为计分依据
参评人员必须是该成果的主要贡献者(即等级内额定人员),并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获奖级别依据颁奖单位确定,对国家部委或地方政府承认的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的各类学会、协会、联合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颁发的成果奖励,按照省部级成果奖励60%的权重赋分
确定基本分值后,有多项获奖成果的,每增加1项国家级成果分值增加3分,每增加1项省部级成果分值增加2分,每增加1项社会团体级成果分值增加1分,最终得分不得超过上一层次的最高(一等奖)基本分值
本项分值最高为100分
表2获奖成果量化评分标准获奖成果级别和等级基本分值权重系数国家级一等900
1二等80三等70公司(省部级)一等80二等70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