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应收款项的证券化融资研究[摘要]:出口应收款项证券化融资具有不同于国际银行信贷、海外上市和发行海外债券等传统海外融资工具的独特魅力。它的主要特点在于:它的发展与融资发起人所在国的金融业发展水平和制度环境状况完全分离和它的运用特别广泛。我国实行这种证券化融资的潜力很大,它将成为我国利用外国储蓄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目前我国部分中小企业海外融资的最佳途径。我国企业有对这种新型海外融资方式的主观需要。在我国推行这种融资工具的准备成本很小。政府应该在多个环节上鼓励这种新型海外融资。[关键词]:海外融资出口应收款项证券化出口应收款项资产池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国内资本稀缺,经济发展中存在投资缺口,投资缺口需要外商投资和海外融资来弥补。海外融资的传统方式是国际银行信贷,发行股票和债券。在20世纪末拉丁美洲许多国家的企业逐渐采取一种新型海外融资方式,即出口应收款证券化融资,它随后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展,在实践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同时,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出口贸易将因此而得到长足增长。而且,从今年起我国将逐渐取消出口经营权的行政审批,并且民营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以同样的登记标准经营出口业务,这一措施增加了出口经营主体。上述两点为我国企业实现出口应收项证券化融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此外,我国目前的偿债率,负债率和债务率分别是8%,15%和70%,低于国际警戒线的20%,25%和100%,这意味着我国企业出口应收款项证券化融资的环境将是宽松的。本文共分三部分来讨论出口应收款项证券化融资,第一部分讨论出口应收款项证券化的基本运作。第二部分通过与国际银行信贷,海外上市和发债这些传统海外融资方式的比较,说明这种新型海外融资方式的独特魅力和主要特点,发起人从中获得的益处。最后一部分是关于我国的出口应收款项证券化融资的思考。一出口应收款项证券化的基本运作一般来说,只有那些同质性和信用质量都很高,可以产生稳定的和可预测性强的未来现金流,达到一定规模的出口应收款项才适合于实现证券化融资。D&P(Duff&Phelps)和S&P(Standard&Pool)是出口应收款项证券化的国际市场上最活跃的两家信用评级机构。我们可以从他们对出口产品的评级中看出在这种证券化融资中出口产品的标准,参见表1。表1:D&P和S&P对出口产品的评级标准D&P的评级标准S&P的评级标准1产品的出口需求要稳定或有增长1产品对该国的重要性:是否是其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1)需求的时间分布,各时间上对应的出口应收款项规模2产品是否是净出口:产品产量是否大于国内消费(2)产品需求的多样性3该行业或该公司是否是该国就业机会的主要来源(3)买方所在国主权评级等于或高于证券化融资的目标评级4制造产品的原材料最好是国内生产的2产品是独一无二的时,买方的信用评级至少等于证券化融资的目标评级,且有长期购买合同5出口应收款项是否会被用于偿还外汇,若是,有多大比例3评估出口产品价格的波动性,尤其是低价格下的6出口合同对买卖双方都公平压力测试7若政府干涉出口,这种干涉是否影响其未来吸引的外资资料来源:成之德、盛宇明、何小锋编著,《资产证券化理论与实务全书》2000年版,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出口应收款项证券化是指本国出口商作为发起人把外国进口商(即国际债务人)的未来出口应收款项真实销售卖给境内外的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PurposeVehicle,通常是进口商所在国国内),该载体对这笔资产加以适当的信用增级,最后以此资产为担保向投资者发行债务型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延期付款信用证下的款项等信用增级方式包括融资发起人的卖方信用增级和第三方的外部信用增级。整个证券化交易的主要参与方包括:融资发起人,即出口商;特殊目的载体;服务商;受托人;外部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投资银行等。出口应收款项证券化作为一种海外融资工具,融资地点都是在资本相对丰裕的发达国家的国际资本市场,除发起人外的其他交易参与方多为发达国家的国际性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参见下图1。如果应收款项是短期性的,在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后可以发行票据,如果是中长期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