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及附件发布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审结、办结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等各类案件2923件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靠同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共审结、办结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各类案件7873745件
第一,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危害国家安全、伪造货币、走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毒品和贪污、贿赂犯罪的二审、死刑复核等案件400件
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加强司法领域的**保障
对罪行极其严重的,依法核准死刑;对罪行虽然极其严重,但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或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依法改判死缓或无期徒刑;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发回重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644248件,判处罪犯767951人,分别上升1
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罪犯占19
04%;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并处或单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罪犯占54%
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爆炸、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228174件,判处罪犯298574人;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走私、危害金融管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13955件,判处罪犯18220人;第1页共3页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