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加强孵化平台建设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构建众创空间等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努力营造良好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体系,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全新局面,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打造金普新区经济发展的全新引擎力量,制定本办法
—1—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孵化平台具体包括: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业社区等众创空间(新型孵化器)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大厦),大学科技园,创业基地及其他创新创业服务载体等
第三条孵化平台建设坚持市场导向、要素集聚、政府扶持、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创新创业发展
给予孵化平台创新创业办公条件(空间)服务、科技要素服务、人才配置服务、创业金融服务、专业社会服务、创业咨询辅导服务和企业发展中的其他各种服务扶持
第四条新区管委会根据创新创业工作需要,设立新区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并实行总额控制
—2—主要用于孵化平台的建设与初期运营补贴,以及重大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补贴、创新创业投融资补贴、定向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初创企业房租补贴、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奖励、创新创业服务补贴等
加大就业创业资金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等支持力度
第五条实施创新创业服务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对区内开展的各类创新创业服务跟进支持
部分项目实行后补贴机制,受总额控制,并在申报基础上实行择优扶持
第二章支持对象第六条鼓励领军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各类创新创业中心,支持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建设众创空间,鼓励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