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供电收费标准辽宁省电网(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度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一、居民生活电价0
4750二、非居民照明电价0
751三、商业电价0
837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
711其中:中、小化肥电价0
569五、大工业电价0
443其中: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0
433中、小化肥0
341六、农业生产用电0
415表二辽宁省电网(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度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一、居民生活电价0
4900二、非居民照明电价0
766三、商业电价0
852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
718其中:中、小化肥电价0
576五、大工业电价0
450其中: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0
440中、小化肥0
348六、农业生产用电0
415注:1、以上两张附表所列价格,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
42、表二所列价格中,除农业生产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具体标准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居民生活电价、非居民照明电价、商业电价每千瓦时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0
7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3、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8:00-11:00,17:00-22:00,电价上浮5:00,电价下浮50%;其余为平时段,电价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