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做好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紧缺人才是指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迫切,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对短缺、难以形成从业竞争的人才
第三条建立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年度发布制度
编制目录要坚持产业导向、适度超前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体现我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状况
第四条市人社局负责编制、修订和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作为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本地区、本行业管辖下的用人单位,配合完成紧缺人才需求的问卷调查、会议座谈、意见建议征集汇总等工作
第五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应明确紧缺人才的岗位类别、岗位名称、紧缺程度、岗位职责、任职能力要求、学历经历要求等
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每年编制一次,当年有效,新目录发布后原目录即行废止
第六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发布程序:(一)前期准备
市人社局会同相关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及技术支持单位,共同完成目录发布范围确定、调查问卷设计等工作
(二)调查摸底
市人社局组织采取问卷调查、会议座谈等形式,征集汇总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信息
(三)数据汇总
市人社局在技术支持单位的配合下,完成信息录入、数据汇总等工作
(四)编制初稿
市人社局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方向,组织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并预测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类紧缺人才产业分布、供需数量、专业构成等情况,编制形成目录初稿
(五)会商讨论
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目录初稿进行讨论研究,形成目录终稿
(六)审定发布
目录经审定后,由市人社局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对外发布,发布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
第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将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作为我市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发放薪酬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