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为规范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审计实施方案。第一部分审计程序一、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审计、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审计、项目竣工决算阶段审计、项目完工审计评价等阶段。二、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前,受托中介机构应组成审计组,明确审计项目负责人和审计组成员并报集团公司。审计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报经集团公司同意。三、审计组首次进点,应召开审计进点会,首次进点后,审计组应根据审计要求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计划,出点十日内报集团公司审计部,抄送项目公司。四、审计组进点,应提前七日与集团公司审计部进行沟通和联系,集团公司审计部根据情况将派驻现场深远进行配合审计工作。现场审计期间,审计组应就审计发现重大问题,随时向集团公司审计部进行沟通和报告。出点前应保证本次审计任务全部完成,并征得集团公司同意后出点。五、审计组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实施各阶段现场跟踪审计工作,及时出具各阶段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见附件),及时报送集团公司审计部。全过程跟踪审计原则上按季度实施,出点后十日内向集团公司报送阶段性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要充分反映和批露审计中发现问题。审计发现问题要及时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要清楚表明审计意见和审计依据。六、审计组现场审计期间,应核查上次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在本次审计报告中详细说明。七、集团公司审计部根据审计报告向项目建设单位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八、全部审计工作完结后,应报送《华电集团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格式见附件)。集团公司审计部下达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同时,审计组须将《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汇总表和《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及时报送集团公司审计部备案。九、集团公司就各受托中介机构的审计成果(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统计报表等)、执业纪律、被审计单位评价、委托单位评价等记录进行归档,建立受托中介机构执业业绩档案,作为审计项目招投标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二部分审计主要内容一、审查基本建设项目核准和开工程序1、项目是否未批先建。是否符合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获得国家、地方相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建设规划及用地批准文件环保及消防批准文件、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文件等相关审批或审查文件是否齐全。2、项目主体工程开工程序。是否严格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主体开工管理程序》,落实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内外部条件,履行开工报批手续,是否擅自开工建设。3、送出,运煤铁路、公路或码头,热网、燃气、中水、灰场急运灰道路,配套煤矿等工程的建设条件(包括投资主体、设计工作、征地拆迁、工程招标、工程进度安排等)是否落实,是否与工程同步投运。二、审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1、烟气脱硫等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设备是否经过国家环保部门验收,经处理违规直接排放是否达标。三、审查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工程设计管理程序》要求。主要包括:1、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其执行是否有效。2、设计是否全过程招标或分阶段招标;初设文件初稿是否召开初设审查会议进行初设审查,集团公司是否进行初设批复。3、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是否与核准的文件相符,有无超规模、超标准和高估冒算的问题(原则上不能超过估算),是否经集团公司批复后实施。4、工程建设设计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是否擅自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非生产性设施需要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设计变更是否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设计变更是否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办理。(1)设计变更是否有设计单位编制变更单(必须付投资增减预算表)。监理单位审核,项目单位审批。对已聘请审计监理的项目,所有的审计变更须由审计监理予以审核并提出意见。(2)项目超过规定金额设计变更费用是否经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