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百问百答(第1期)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办公室2017年12月8日百问百答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第1期3目录8、问:参比制剂为原研进口产品,但是市场上找不到,是否可以选择同一3、问:来氟米特片BE试验设计问题54、问:孟鲁司特钠咀嚼片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时,给药方法问题55、问:改剂型抗菌药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问题66、问:开展体内BE研究时,一般应按照单次服药剂量还是单个制剂规格进行对比研究
6百问百答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第1期1百问百答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第1期2参比制剂相关问题1、问:企业是否需要备案参比制剂
答: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公布的参比制剂,建议企业按照公布的参比制剂开展研究,未备案的无需再备案;未公布参比制剂的品种,企业按照2017年第100号公告相关要求选择参比制剂并进行备案
2、问:参比制剂备案资料的接收方式
答:自2017年12月9日起,电子资料在药审中心网站一致性评价专栏的参比制剂备案平台提交,纸质资料邮寄地址变更为药品审评中心,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
3、问:对已公布的参比制剂存疑的品种,如何开展研究
答:企业应根据总局2017年第100号公告及《已发布参比制剂有关事宜说明》等对参比制剂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参比制剂
对已公布的参比制剂存疑的,企业可向食药监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食药监总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由存疑企业准备资料并进行现场答辩,药审中心技术审评人员会同相关专家研究讨论,确定能否采纳企业所提意见
结果向社会公开
4、问:尚未公布参比制剂何时公布
答:1、请企业按照2017年第100号公告相关要求选择参比制剂并备案
药审中心将加紧梳理备案品种,定期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讨论后发布,请持续关注相应通告
2、关于具体品种参比制剂问题更详实论证资料,可在备案信息中一并提交,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