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法律方法论有感法律是什么
法律应当是什么
这些都是非常深奥的法哲学命题,凡俗吾辈岂能一眼望穿
法律的本来面目是什么
法律实际是什么
带着这种困惑我阅读了大量的法理学论著,但依然是一知半解,甚至是加深了对法律的困惑和迷茫
但《法律方法论》耳目一新的观点给了我更多关于法律的启迪和提示
诚如苏力所言,阅读法律就是阅读秩序,阅读经历自然流变与人为建构的人间秩序
法律方法论无法也不可能对法律是什么作出一个真理性的解释或者答案
对法律是什么的探索是永无止尽的,只能说《法律方法论》对法律是什么做了一个学理上的探讨和制度建构上的努力
虽然也许我们人类有限的理性无法获得关于法律的真谛,法律精神的风骨,但这并不能成为阻碍我们关于法律是什么的探索
《法律方法论》一书从技术层面上进行了对法律进行的微观细致的考察与工具理性上的深度挖掘
该书博采众长,纵横古今,吸取西方法理学之精华,继承了自古希腊罗马关于法律的知识传统,为我们了解西方贤哲关于“法律是什么”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
读完全书,鄙人对关于“法律是什么”的宏伟而又深奥的命题的感悟是:法律是一种理念和信仰,法律是一种知识和技术,法律是一种立场和态度
法律是一种理念和信仰
信仰更多是哲学与宗教意义上的内容,法律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也不亚于一种宗教和依托
所以在西方古希腊罗马的传统以降,法律与宗教结下了难分难解的情缘
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
法律只有获得信仰的内涵与宗教式的虔诚才能获得民众对其的信任与信赖,直至内心与灵魂深处的归宿与依托
因为法律的设计初衷本是为了对人们纠纷的一种事前约定,对人类兽性与弱点的提前制度规制
正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会在与自己的同类、同伴发生纠纷与矛盾有了一个合适的出口,在人们面临失业、残疾等困难时有了来者基于人类同情心、怜悯心而通过法律的形式制度化的救助与保护
人们拥有对法律的理念,进而形成对法律的信赖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