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条文说明]CJJ27-20121总则2基本规定3环境卫生公共设施3-1—般规定3
3垃圾收集点3
4公共厕所4环境卫生工程设施4
1一般规定4-2垃圾收隼站4
3垃圾转运站4
4垃圾、粪便码头4
5水域保洁及垃圾收集设施4
6牛活垃圾处理设施4
7苴他垃圾处理设施5其他环境卫生设施5
1基层环境卫生机构5
2环境卫牛车辆停车场5
3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5
4洒水(冲洗)车供水器总则总则1
1本条款说明了本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强调了环卫设施的必要性和目的性
2为加强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将适用范围从城镇扩大至农村地区
本标准中涉及的范围概念有城乡、城市、城镇、镇(乡)、镇(乡)建成区、农村、村庄等
其中城乡包括城市和镇(乡);镇(乡)包括镇(乡)建成区和农村;城镇包括城市和镇(乡)建成区;农村的村民聚集区为村庄
3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1该标准适用于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不仅要与城市、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尤其是要与城市详细规划以及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以便于落实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2规定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时应考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系统性,是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保证
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65,生活废物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而生活垃圾是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是生活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3规定了各种环境卫生设施应统一进行规划和设置,并要因地制宜
4在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过程中,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必须与主体工程进度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