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架搭设管理思考随着城市建设和改造的步伐加快,电力设施附近的建筑施工日益增多,由于一些建筑施工单位只顾工程进度,而忽视其工地附近电力设施安全,从而给电力设施安全运行造成了许多隐患,并引发了大量的电力设施跳闸停电事故。这一问题在1996年之前非常突出。据资料表明,仅**市区在1996年上半年,就发生建筑工地塔吊、钢丝绳、工器具等设备碰触电力设施停电事故12起,损失电量90万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万元,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究其原因,是一些施工单位的电力设施附近施工中,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所致。虽然,供电部门在事故发生后,都以最快的速度对受损线路进行抢修,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送电,但遭受突然停电之苦的群众,特别是那些不知事故真相的群众,却总是把停电责任归于供电部门。为此,我们的电力行政执法人员和事故抢修人员经受了很多冷嘲热讽,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仍难以消除部分群众的误解。而且,供电部门在对此类事故处理时,只有依照电力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肇事单位进行赔偿处理,虽然能为企业挽回一定的经济损失,但停电事故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却难以挽回。一、以案为镜,对照法律,实施新举措此类外力破坏事故的多发,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了深刻地反思,此类事故的直接责任在于肇事方,但是从法律角度讲,我们作为电力行政执法部门也有一定的责任,我们的贯彻执行电力法规方面还存在着不足的地方,还没有完全履行好法律赋予我们的电力行政执行职能。同时,我们也深深感到仅靠事后依法查处肇事者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我们必须提前介入,主动出击,扭转被动应付的局面,把防范处理的关口前移。在1996年《电力法》颁布实施之机,我们紧紧抓住全市大力宣传贯彻《电力法》的契机,依据《电力法》第七章第五十四条规定,迅速出台了通供电保字(1996)317号《关于加强**市电力设施防护架搭设管理的通知》,对什么情况下应该搭设防护架,怎样搭第1页共6页设,手续如何办及谁来搭设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方便相关单位的执行和操作,我们还将电力设施防护架搭设管理工作流程及《电力设施防护架搭设施工许可证(样本)》一并随文件发至各物业、建筑施工单位。至此,我们为解决这一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跨出了可喜的一步,也为成功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基础。二、不断完善工作方法,规范管理行为1、宣传我们抓住大张旗鼓宣传《电力法》之机,一方面向**市护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传开展这一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另一方面我们电力行政执法人员带着《电力法》宣传材料和[317]号文,深入各建筑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宣传,使他们在思想上对电力设施安全防护工作有一个基本的认识。2、检查和整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面广、量大,电力设施防护架搭设管理只是其中的一项工作,保卫部门因人手有限,不可能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这项工作中。为了处理好整体工作与局部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既要把正常的护电工作做好,又要把防护架搭设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我们积极开拓思路,专门聘请了几名热心护电工作的同志,担任电力设施防护架搭设管理巡查员,在通过培训后,为他们颁发了检查证件,日常的巡查工作由他们来做,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他们先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则由电力行政执法人员出面执法,并落实整改。同时,我们还把检查责任明确到线路运行部门,要求他们在正常的巡线过程中,如发现此类隐患,要及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并要将有关情况报保卫部门。这样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也减轻了我们保卫部门的负担。3、电力设施防护架搭设施工队伍的管理在对防护架搭设施工队伍的管理上,我们坚持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脚手架搭设资质,同时,还必须在经过电力部门电力法规和电气知识培训合格,并取得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防护架搭设施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电力设施防护搭设工作。为规范防护架搭设行为,我们落第2页共6页实专人进行监督管理,对没有资质的或不按操作规范执行的,一经发现从严查处。4、严格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