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编号: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下列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和经济关系,加强协作,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经协商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兖矿国泰乙酰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醋酸、10万吨/年醋酸乙酯工程
工程地点: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
第2条发包范围及施工内容2
1发包范围:中间罐区和成品罐区2
2施工内容:装置设备、管道和钢结构除锈防腐;设备、管道保温;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装置内地坪防腐
第3条开竣工日期及主要控制点3
1开工日期:2008年03月30日竣工日期:2008年09月30日
2主要控制点:3
1钢结构喷砂除锈:2008年4月20日完;3
2设备保温:于2008年8月10日完;3
3管道保温:于2008年9月30日完
第4条结算方式4
1工程造价按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B类合同约定的方式计价和结算
B1乙方编制预算交甲方审核,按甲方审核后的预算为基础进行结算
乙方编制预算执行2003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枣庄地区价目表》和乙方的承诺
B2预算造价计算公式:防腐按定额直接费(扣除消耗量定额未计价材料费及限价材料费)(不含税金,税金按工程造价的_另行计取
)B3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全部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原件)报甲方经营部门,乙方结算书除有负责人签字外还要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结算书的同时应附工程量计算清单,双方最终结算将在甲方与业主办理完工程结算后进行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合同第4
1条规定以外的零星工作,可由甲方现场代表(其他人签字无效)办理现场签证(签证数为大写数字,涂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