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安监〔20XX〕120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20XX〕—42号)文件的要求,现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深刻吸取天津港“8
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XX省XX县区“8
12”山体滑坡等教训,以“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为主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到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到位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第二届**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和“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庆活动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全县“生态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县安监局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县安监局局长黄志丹担任组长,副局长熊严原、执法大队长宁望理担任副组长,安监股工作人员为成员
三、检查范围全县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检查近3年来发生安全事故的矿山和地质灾害严重的矿山
四、检查内容(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一第1页共4页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