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和保护思考1引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发展留下的无形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的“活化石”
近年来,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正在逐渐走向消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已刻不容缓
1975年,国际图联明确指出,公共图书馆有四大社会职能: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传递科学信息及开发智力资源[1]
公共图书馆有义务投入到宣传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中去,并发挥积极作用
各地公共图书馆对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更是责无旁贷
本文以金陵图书馆近几年对X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和保护的实践为例,通过分析这一案例,同时结合其他图书馆的一些具体做法,提出一些创新性的思考和建议,以期帮助公共图书馆在宣传和保护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2公共图书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2
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公共图书馆的职责所在
我国20XX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2]
之前国务院的《关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也多次提出各级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
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单位,担负着保护人类遗产和社会教育的职能,应该积极投身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去,这是法律要求、文化担当,更是公共图书馆的职责所在
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拓宽了公共图书馆的发展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人为核心,通过人的活动来展现,这一活态性要求公共图书馆对其的保护一方面要从资料的保存入手,另一方面要从活动的开展入手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众多,在保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