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效结合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以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我们要正确地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有效地实行“法“德”兼治
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内涵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法律形式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行使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是代表人民具体行使国家管理职能
二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是指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包括依法惩处各种犯罪行为,也包括维护每个人的法律权利
三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其中最重要的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根本意志的统一,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效力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字方针,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就是制定出完备的法律,使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
有法必依就是法律制定出来后,必须遵守和执行
执法必严就是严格执法,它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国家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
违法必究就是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遵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给予惩处
所谓以德治国,正如我国著名思想家孔子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