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经验交流材料坚持自律他律相结合确保资金干部双安全财政部门在积极落实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项政策举措的同时,既要肩负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又要承担反腐倡廉源头防腐职责,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用好党内监督和财政监督两个武器,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让主动接受监督常态化
党组及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党内职务不是荣誉而是责任的思想认识,自觉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及时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加强对科所党风廉政建设、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分管科所内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诫勉谈话;加强对分管科所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准则》《条例》等党内监督制度和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政务公开等重要工作制度,在党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及时将财政预决算、财政政策法规、项目申报文件等通过财政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推进财政工作公开透明
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积极落实好各项整改意见
加强廉政教育,今年所有业务培训均安排一次廉政教育内容,与财政工作有机结合;组织一次全系统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或监所参观活动,邀请专家作一次反腐倡廉专题讲座,让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推动“要我接受监督”向“我要接受监督”的重大转变
将财政大监督网织密
严格作风督查,实行集中督查与定期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每月至少两次对考勤制度执行、上下班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开展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送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突出对行政执法行为、涉企服务方面违纪问题的监督查处,防止执法不严、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