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科研制度“科研兴校”是推动我校素质教育深入开展,促进学校教改深化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发展战略,为建立教科研常规,加强教科研管理,切实提高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总则第一条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是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先导工程,是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新的生长点,从而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第二条学校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倡导广大教师做研究型、学者型、创新型教师
第三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应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高为宗旨,以应用研究为主,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教科研活动应体现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作用于教育科学实践
第四条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是每一位教职工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教师是学校教科研工作的主力军
行政领导、教研组长要以身作则,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求实务实,作好表率作用,克服形式主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加强对教科研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围绕教科研充分发挥咨询和动力作用
第六条学校成立科研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考评
第七条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聘任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的骨干教师1-2人协助科研处开展学校教育科研工作
第八条学校教科研工作由县教研室等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并聘请有关专家担任本校教研顾问
第三章教科研队伍管理第九条行政领导、科研处主任、教研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十条全校专任教师必须结合实际开展一项校级以上(含校级)课题研究
第十一条学校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并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想科研、会科研、善科研的优秀教师队伍
第十二条对在教育科研中取得成绩的老师在评优、职评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