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制度1.在大厦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以文字形式报大厦保安部审核、批准,获得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保安部负责审核动火证、管理和签发动火证
3.保安部在审核动火证申请的同时,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由消防人员签字,再发给动火证
4.动火作业过程当中应当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动火方自负(施工单位动火按保安部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大厦内所有部位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别情况必须经保安部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电器设备管理规定6.电工必须经过电力部门正式考核发给执照后才能正式进入工作岗位,未考取执照的学徒不得单独进行操作,电工必须要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大厦防火要求的特点,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章程并结合大厦防火要求的特点,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章程
7.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经主管部门工程部、保安部共同检查后方可使用
8.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
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9.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测、修理并建立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10.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钢瓶、石油及其它化学危险品库内敷设的照明线路,应用金属品套管并采纳防爆型灯具和开关
11.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它可燃材料作材料灯罩
12.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在未经做试验正式使用之前,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设备的电源
13.高、低压配电室应当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在室内动火必须经保安部批准,严格执行大厦《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14.使用电热器具导线必须符合要求,绝缘要良好,并有合格的保险控制
必须设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