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认识和处理民生利益性群体性上访的调研报告近年来,**县始终把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认真处置新形势下涉及民生问题的群体性上访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课题落到实处。3月份,我县妥善处理了XX县区**花苑小区172户业主代表46人到县委、政府反映房屋公摊面积过大、要求开发商退还房屋面积缩水的返还款和按购房约定(口头)免交车库、杂物间公摊费用等纠纷引发的群体上访。我们的体会是:一、坚持情感沟通在先,接待来访突出一个“诚”字能否顺利解决群体性上访问题,接访起到了一个提纲挈领的作用。3月10日,26名业主代表第一次来到县委大院,说要向县委书记当面反映开发商迟迟不退房款、还要在房屋返还款中扣减车库、杂物间公摊费用等问题,个个情绪激愤,言辞激烈。接到情况报告后,县委政法委立即将所有上访人员请到了本单位会议室,让他们一一坐下来,工作人员给每位上访对象倒上一杯热茶,政法委、维稳办、信访局、房管局、建设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在联合接访时把“态度热情、换位思考、公平公正”贯穿于全过程,认真如实记录下每个上访人员的发言,当时就向他们反馈梳理汇总情况,看有无遗漏之处。实践证明,这“十二字”指导思想很快就拉近了部门与上访人员之间的距离,赢得了上访人的信任,让他们充分地感受到政府为群众服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真心诚意,为事情的有效化解提供了可靠基础。二、坚持群众利益为重,维护民生彰显一个“实”字。购房置业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牵涉面广、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在接访当中,针对上访群众提出的所有问题,主管部门均给予了高度重视,对该解决能解决的立即答复;暂时解决不了的说明原因、向群众讲清楚,承诺期限及时解决;不该解决的讲清道理,取得群众的理解,避免了矛盾激化。如,上访群众首先提出了要由县委、政第1页共6页府部门牵头,与开发商当面谈判。对这个合理要求,我们给予了充分满足,督促开发商叶某和唐某两人在半小时内赶到了会场,与上访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对话,打开了问题化解的快捷之门。对业主提出的加紧实施综合验收、加快房产证办理等诉求,主管部门负责人都一一表态,争取在两个月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3月10日,县委政法委第一次主持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协商时,正确把握“民本”原则,既态度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业主要求开发商及时返还房款的诉求,又并不因为业主人多、想闹而迁就他们,同时统筹考虑我县房产开发的实际状况,适当兼顾了开发商的承受能力,耐心细致、和风细雨劝导业主放弃由开发商程度承担所有车库、杂物间公摊费用的不合理要求(开发商售楼部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将车库、杂物间公摊费用打包计入房屋建筑面积之内计算公摊的作法,口头允诺过车库、杂物间不计公摊)。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商,最后促使双方达成了开发商承担60%、业主承担40%公摊费用的协议条款。协议签订之后,在执行当中却节外生枝。开发商由于资金组织困难,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退还款项。3月16日下午一上班,就有20位业主再次来到县委,并扬言“今天不解决,就组织人员包车分批到赣州、南昌上访反映”。情况紧急,在家的县委专职常委严晓晖一面与业主对话,一面安排房管局火速找到开发商代表。随后,县委政法委再次将业主与开发商聚到谈判桌上,提出了以“按应退款项折算,订立以开发商现正在销售的另一处楼盘同等面积的商品房作为15天履约保证的买卖合同”为核心协议条款的解决方案,得到业主的普遍支持。为解除业主怕开发商再次开“空头支票”的担忧,政法委督促开发商写下了履约承诺书,并与建设局、房管局一道作为见证单位在承诺书签字,县房管局当夜办理了合计面积800平方米的5套商品房买卖备案登记手续,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业主利益。所有这些实实在在解决问题的态度和举措,让业主真实地感受到了县委、县政府“解民忧、化民怨”的实际行动,两次协调会上都响起了与会业主发自内心的掌声,他们由衷地说道:“我们找对了人。”“我们感谢县委、县政府。”就连开发商也说,“县委、政府能够设身处地的为我们考虑,这样的处理,我们服。”第2页共6页三、坚持就地化解,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