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廉洁评估工作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我局建立制度廉洁性评估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估范围全局范围(含局属单位)涉及人、财、物的管理制度
重点是财政政策的制定、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办法
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重要决策事项包括:(一)社会关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政专项资金立项;(二)涉及改善民生和支持发展的各类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三)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奖励与惩戒等重大事项;(四)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编审;(五)重大财政支出政策出台;(六)特殊用途资金的审定;(七)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评估内容(一)评估廉洁性
看是否符合中央、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的要求,是否将预防腐败贯穿于制度建设之中,是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容易滋生腐败的漏洞;(二)评估合法性
看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上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决策过程是否符合有关程序
(三)评估科学性
看权力配置、职权划分、程序设计是否科学,监督制约措施是否有效,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是否经过了必要的论证和听取群众意见,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健全等
(四)评估可控性
看是否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与公共利益或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发生冲突的情况,设置的自由裁量事项是否合理和必要,自由裁量幅度是否适当
第1页共3页三、评估责任主体制度制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
责任主体为: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四、评估程序(一)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
凡涉及到有较大廉政风险的事项,应当将其确定为需要评估事项
对需要评估事项在做出决策前,按照“不评估不决策”的原则,组织好风险评估工作
重大事项的风险评估,要制订详细的评估方案
(二)广泛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