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贷款授信报告——银保监并购指引VS企业会计处理(附案例)作者:李坤并购,按照银监会2015年印发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下称《并购指引》),在第一章总则中指出,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或资产的交易行为
其中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的贷款
在财务会计上,并购的种类包括新设并购、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和合并等,都属于企业重组的一种形式
并购交易可以通过并购方或并购方的全资子公司进行
并购的方式,除了由母公司并购子公司外,还可以由子公司通过增发自身股份的方式并购母公司,即反向并购
各个银行制定的并购贷款管理制度,均以《并购指引》为基础,但该指引中并未区分合并和购买的融资区别,尤其是《并购指引》中提及的重要概念,协同效应,在不同的并购方式和会计处理方式下,其衡量和表述的规范是不一样的,从而对《并购指引》中例如定价和衡量,也应采取不同的表述方式
从银行业务角度,合并或购买,并不影响资金用途、自有资金比例、担保方式及实际偿债资金来源;但如何确定并购标的价值、并购是否成功以及偿债资金来源方式,还是与合并或购买,以及合并方式的分类有直接对应关系,需要在授信报告里分类加以分析
本文先简单介绍并购的种类、协同效应的定义和银保监《并购指引》中关于并购标的定价和协同效应分析的要求,再用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案例说明如何满足《并购指引》的要求,同时也说明同一控制下合并和资产购买情况下,如何在授信报告中对并购标的进行正确的表述
一、并购种类简析本文认为,银行的并购业务,是基于企业的并购行为而发生的,所以本文并购分类以企业并购行为为基础,结合《并购指引》等监管方面的要求,分别叙述并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