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第四章银行管理知识点:公司治理主体●定义: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详细描述:1、股东和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股东参与银行重大决策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履行自己的责任、行使自己权力的机构与场所
股东大会会议包括年会和临时会议,其中年会由董事会召集,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2、董事和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银行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和管理,承担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
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中应有一定数目的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是指在商业银行不担任任何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
注册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银行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所受聘银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3、监事和监事会: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银行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
它是与董事会并列设置的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监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应当召开四次
4、高级管理层: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高级管理层根据商业银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确保银行经营与董事会所制定批准的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各项政策流程和程序相一致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包括()
参与重大事件B
选择管理人D
资产收益正确答案:B解析:裁定和宣告破产是人民法院的职责
注册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人
3正确答案:D解析:注册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