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网络建设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网络建设,拓展法律服务工作覆盖面,使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助民惠民,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活动目的通过实施法律服务“村村通”工程,推动法律“便民助民惠民”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打造“一中心两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网络,拓展法律服务渠道,增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为群众释惑排忧解难,以达到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化解在基层的目的
二、活动内容(一)法律服务信息公开
各村(社区)要在醒目的位置设立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示牌,将法律援助、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信息公开,便于群众求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点将”服务
“一中心两所”人员要热情接听或接待每一次咨询或求助,全力提供周到服务
(二)建立法律服务网络
各村(社区)要确定“两委”成员中一人为法律事务负责人,依法建立人民调委会,人民调解员为法律宣传员和法律服务员
司法所具体指导各村(社区)人民调委会的工作
“一中心两所”要按照分片区域(见附表)深入基层,宣讲法律,解答咨询,调解纠纷,化解矛盾
(三)法律服务运行方式
各村(社区)法律服务员(人民调解员)负责处理一般性法律事务,遇有重大的敏感的法律事务应立即报司法所或联系“一中心两所”人员进行处理;司法所要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各村(社区)法律服务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各村(社区)法制教育和法律事务处理台帐;“一中心两所”人员要每月确定一个现场办公日,到所负责村(社区)与群众进行面对面法制宣讲、法律咨询、受理案件等事务
(四)加强法律宣传力度
各司法所要充分利用“法律进第1页共2页乡村(社区)”的“四个一”(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制学校、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平台加强三级法律服务网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方便群众了解申请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