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范围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6、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9、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篇: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社会服务职能,法律援助工作站向社会公开如下承诺:1、严格执法,让贫、弱、残者都能平等参与诉讼;2、及时准确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3、强化优质服务,规范受理法律援助的程序,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素质,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4、对因病行动不便者,电话预约上门服务;5、廉洁自律,严禁收受当事人的“红包”、礼品或接受当事人的吃请
第三篇:法律援助受理范围(乡镇工作站)法律援助受理范围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或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四、请求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第1页共5页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六、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七、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需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八、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需要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九、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十、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十一、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残疾人、妇女或老年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