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思考构建我国三审终审制的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构建我国三审终审制的思考齐树洁【摘要】上诉制度是司法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担负着多样化的司法功能,并且需要在不同的价值目标之间进行平衡与取舍
由于现代社会的急剧变迁,许多国家的民事上诉制度无论是在制度设计还是实际运作上均面临着种种问题,并进而影响到整个司法制度的有效运行
我国现行两审终审制存在诸多缺陷,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全面的变革
本文提出改革我国民事上诉制度的基本思路,论述三审终审制对审理范围、提起条件、程序规则等方面的限制
在法院审级制度的建构上,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都是四级三审或三级三审制
我国现行两审终审制在现代各国普遍采用三审终审制的趋势下,几可谓独树一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调研报告,两审终审制不利于充分发挥四级法院的整体功能和实现四级法院各自不同的价值目标,其主要缺陷如下:(1)上诉条件过于宽泛导致诉讼资源的浪费;(2)终审法院级别过低,难以保证司法的统一性;(3)两审终审使上诉审的纠错功能明显降低;(4)民事诉讼管辖原则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干扰严重;(5)缺少专门的法律审查程序;(6)以审判监督制度弥补二审不足,导致“终审不终”
针对上述弊端及其成因,笔者主张对我国民事上诉制度进行全面的变革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1)针对立法和实践中的问题,从审判权与上诉权实现合理制约出发,完善现行的第二审程序,使之更符合公正与效率的要求;(2)借鉴多数国家的立法例,实行有限的三审终审制;(3)在实行有限三审制的同时,修改现行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建立再审之诉,规定明确的再审事由,对再审程序启动第1页共11页予以严格限制
本文在论述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