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军事化管理合同甲方:(一下简称甲方)乙方:(一下简称乙方)为了打造精品学校,通过教育规范化管理,更好的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和拼搏进取、吃苦耐劳、团结友爱、互助合作、雷厉风行的优良品质,促使学生学知识,练举止,抓养成,强体魄,实现科学发展的创新目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托县第二中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甲、乙双方根据准军事化管理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1、乙方指定同志为乙方准军事管理联络人,负责准军事化管理的相关事宜的沟通
2、乙方负责配备公司优秀教官,保证准军事化管理的效果和预期相同
3、甲方需要指定准军化事管理联络人,负责向乙方提供与准军事化管理有关的信息
4、乙方在甲方的总体管理要求和作息时间等制度下执行具体管理方案
5、乙方有责任按照《附件一》和《附件二》的相关内容实施,认真履职,甲方配合执行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乙方人员在甲方学校期间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教官和异性学生较为过密或监守自盗,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而且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对乙方所派遣来的教官进行考核(考勤),对不符合要求的教官有权辞退(或要求换人)
7、甲方要依照工作、生活需要向乙方提供食宿等各项保障
8、甲方有责任按照支付条款中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准军事化管理的相关费用(对不合格的教官予以警告,同时,根据对10名教官的考勤结果支付公司费用)
9、本次准军事化管理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二、准军事化管理培训费用支付条款如下:乙方安排教官人,管理甲方在校学生(初一、初二、初三),管理实践约为个月(具体依照教育局发行的校历表进行),管理费用为
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机打发票,由甲方以转账(单位对单位)方式支付乙方费用
甲方:托克托县高级职业中学乙方:盖章)盖章)甲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乙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