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引发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与预防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地加快,农村拆迁工作的总量以及因拆迁引发的民间纠纷也在不断增加
以南邵镇为例,自2006年正式开始拆迁以来,共拆迁了1470多户民宅,涉及5890名被拆迁人,因此引发的各类纠纷达122件,占到了拆迁总量的8
这些纠纷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拆迁工作进度和社会和谐发展
现就南邵镇近年来在民宅拆迁工作中遇到的纠纷和问题浅析如下:一、纠纷的分类因拆迁产生的纠纷,大致分为邻里纠纷和家庭纠纷两大类
按纠纷发生的时间,又可分为:拆迁前纠纷、拆迁中纠纷、拆迁后纠纷
主要集中在宅基地相邻关系纠纷、宅基地买卖纠纷、离异后男女双方的拆迁补偿分配纠纷、宅基地财产分割纠纷与继承纠纷、拆迁后回迁楼分配纠纷等问题上
二、纠纷的分析1、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主要发生在邻里之间
这类纠纷,又可分为邻里间的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和宅基地使用面积争议纠纷
邻里间的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产生原因有两种,一是通过继承自然院落而取得的,二是为了“抢阳”在每次建房时都擅自将自家宅基地向东扩一点点逐渐造成的
这两种纠纷的当事人多数都很难分清邻里双方的宅基地界限
一旦发生纠纷,常用语都是“老墙基一直就在××处”
宅基地使用面积争议纠纷的原因,多与程序有关:当初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建房批示》时,很多村民采取少报宅基地实际面积来规避宅基地面积的纳税政策,时任村干部的丈量人也存在估算尺寸的行为,结果就出现了许多《宅地地使用权证》上的标注面积往往小于实际使用面积的情况
当发生纠纷时,《宅地地使用权证》失去了证明作用
遇到拆迁时,纠纷当事人更是寸土不让、百般争辩
2、宅基地买卖纠纷,基于出卖人的两种反悔理由
一种是卖方村民直接反悔宅基地及房屋的买卖行为,要求废止买卖合同;另一种是卖方间接反悔宅基地的买卖行为,声称只卖了房第1页共3页子没卖宅基地
遇到拆迁,出卖人反悔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