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级钢质渔业船舶生产企业现场评价记录表评分项目评价要求分值扣分得分结论通用要求100政策要求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产品生产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不符合要求,通用要求评价为不合格
营业执照企业应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不符合要求,扣25分
25注册资(本)金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不应低于200万元
若企业达不到规定的数额,每缺少1%,扣1分
25生产用地1、应提供生产用地权属(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不符合要求者扣20分
2、企业生产用地的占地面积应不低于1
若企业达不到规定的占地面积,每缺少1%扣1分
50管理要求300质量保证机构应建立与船舶生产相适应的、符合GB/T19000或ISO9000标准的质量体系,并建立与质量体系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质量体系运转正常
按照下列规定评价:a)未建立质量体系者扣40分;b)质量体系运转不正常者扣10~30分
其中只要体系运转有一项不符合GB/T19000或ISO9000标准的要求,扣10分;体系运转全部不符合GB/T19000或ISO9000标准的要求,扣30分
40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应制定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应符合以下要求:a)质量方针应符合企业实际情况;b)质量目标与质量方针相一致;c)质量目标应具有可考核性;d)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层层分解并贯彻落实;e)应对其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持续适宜性定期进行评审
上列各项不符合规定,每项扣1~3分
10评分项目评价要求分值扣分得分结论质量管理文件企业的质量体系应具备满足质量体系运行需要的质量管理文件,并制定质量体系文件目录
质量管理文件应包括质量手册、相应的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各种质量记录表格
所建造船舶的质量记录应归档保存
按照下列规定评价:a)质量手册不能满足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