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高司法公信力经验交流材料司法公信力主要指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得到普遍认可,司法权受到广泛尊重和崇敬
在法治社会里,司法的公信力在于公正司法能够为大众所感知和认可,从而获得普遍服从与信赖,直至升华为对司法的信仰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其中就已经蕴涵了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内容
实现十七大所确定的上述目标,推进我国法治建设进程,必须认真研究解决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问题
一、我国司法公信力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很快,司法公信力也得到很大提升
具体表现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总体是满意或基本满意的,且满意者居多;二是每年召开的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组织的专项检查,对法院总体评价是比较好的;三是法院每年以各种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得到的评价也是比较高的
我们认为这是比较客观,也比较接近实际的,是法院工作的主流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目前法院司法公信力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主要表现在:司法的公正性还常常受到质疑,司法权威不高,司法环境不佳;审判、执行压力不断增大,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信访不信法”现象已经汇就信访的一股“峰流”;一些案件案结事不了、终审不终,反复“翻烧饼”,使法院判决时刻处于不稳定状态;当事人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比例一直不高,案件“执行难”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偏远地区“私了”现象时有发生,法外途径寻求救济彰显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以及对诉讼耗时、耗力的无奈等等
二、现阶段司法公信力不高的成因一是从法院自身看
一部分法官司法能力不强,行为不规范,案件裁判不公,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事实上的侵害,在社会上产生了消极影响,损害了法院的声誉和司法权威
二是从当事人角度看
利益多元、诉求多样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一些人对司法工作的规律与特点了解不多,对司法预第1页共5页期过高,不能达到便转化为对法院